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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区行政区划调整
强化制度提效率——规划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时间:2014-01-20 点击次数:
 

 

    市规划部门紧紧围绕年度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以提高规划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民规划法律意识为目标,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建章立制首当其冲。市规划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6名作为城乡规划监督员出席市规划委员会,听取他们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作用。目前,2013年度市规划局共筹办市规划委员会6次,提交议题74个。

  ——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制度。依靠城乡规划领域专家的专业知识、专业特长和经验,对城乡规划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由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规划决策管理机制,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保证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013年度相继组织了《淮南市城市地下空间保护与利用规划》、《合淮路沿线城市设计》等20余个项目的专家评审会。

  ——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系制度。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将发现的违法建设通报城管执法部门,并对违法建设提出查处意见。2013年度共向相关部门移交了16批次违法建设。

  ——开展了《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规划作为保障城镇化有序发展重要公共政策,其原有的管理体制、机制遇到了新挑战,我市结合城乡规划的原有法律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推进淮南市城乡规划的制度创新,梳理淮南市城乡规划制度管理,总结淮南市的特色经验,市规划局启动了《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草案初稿形成等前期工作,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等单位召开小型座谈会,并建议市人大法工委将《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列入我市2014年立法项目。另外为更好地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2013年度,市规划局还起草了《淮南市认定违法建设办法》《淮南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控制相关要求》《淮南市促进超高层建筑项目建设的意见》《淮南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民自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健全的制度保障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把市规划局列为首批独立设置行政审批服务科进驻市政务中心的单位,市规划局本着“在解放思想上力求新突破,在转变职能上力求新举措,在服务水平上力求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力求新改进”的原则,迅速行动,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市规划局共核发选址意见书37份,总用地面积483公顷,总建筑面积317.5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44份,总用地面积376.2公顷,总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9份,总建筑面积523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61份,总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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